危險與限制攜帶物品
法律規定
若攜帶有危險物品,請務必向航空公司申報;若未能誠實申報,將觸犯美國聯邦法規,最多可判5年有期徒刑與最少25萬美元之罰款(49 U.S.C. § 5124)。請洽詢西北航空授權的代表瞭解更多詳情。
可以攜帶物品
搭乘美國國內航班時,以下物品可以憑托運及╱或隨身手提的方式運送(欲瞭解搭載美國境外航班時之相關規定,請洽詢西北航空訂位組):
- 液體、凝膠或乳液類物品:或是裝在不大於3.4盎司╱100毫升容器裡的類似物品。如果是隨身攜帶,則必須可輕鬆裝入一個1夸特大的透明夾鍊塑膠袋中。如果這類物品為托運行李,則沒有容量限制。
- 在通過安全檢查站後,旅客可攜帶在管制區內所購買的飲料和其他物品登機。
- 嬰兒配方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處方藥和其他藥品:可放置在隨身手提行李或托運行李中運送。請注意,如果這類物品是隨身手提行李,則必須在安全檢查站出示以接受檢查。
- 鋰電池:可重覆充電使用的DVD放映機或筆記型電腦的備用鋰電池與鋰金屬AA型電池必需放置在隨身手提行李中攜帶,不得托運。當此類電池放置在托用行李中而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在掃瞄托運行李時發現,會將電池自行李中移除。在通過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的安全檢查站前,請務必將隨身手提行李中的電池放置在其專用的保護袋、盒子或包裝中,或是在電池的接頭上貼上膠帶以絕緣。查閱更多相關資訊,請參考http://safetravel.dot.gov/。
- 即食口糧(Meals Ready to Eat╱MRE):或任何其他附有加熱器的食品╱飲料可攜帶上機,但不得使用。
- 火柴和/或打火機:旅客在隨身手提行李中已可攜帶安全火柴與一般型打火機。不需要磷紙即可劃燃的火柴與防風型打火機(torch lighter可以產生微弱、如針頭大小的火焰,但其溫度最高可達華氏2,500度),且火焰強度較一般打火機強烈)與打火機燃料則仍不可放置於手提行李中。查閱更多相關資訊,請參考http://safetravel.dot.gov/。
- 武器、槍枝和彈藥:未裝載彈藥的槍枝可以托運方式運送,然必須在辦理包辦登機手續時向工作人員申報並妥善包裝。查閱更多相關資訊,請參考http://safetravel.dot.gov/。
- 二氧化碳儲氣瓶:旅客可隨身攜帶或托運機械義肢和自動膨脹救生衣用的二氧化碳儲氣瓶。在救生衣上可備有兩瓶,還可額外攜帶兩瓶備用。用於義肢的二氧化碳儲氣瓶則沒有數量限制。旅客不得攜帶用於任何其他目的之二氧化碳儲氣瓶。
- 乾冰:旅客可以攜帶用於保存易腐壞物品之乾冰上機,但不得超過4英磅(2公斤)。乾冰必須置於塑膠硬盒中,且為通風良好之包裝,並清楚標明內裝有乾冰。請務必於辦理報到登機手續時告知機場地勤人員或在登機門之地勤人員。
- 電動輪椅:運送電動輪椅必須遵守西北航空公司的規定。查詢相關資訊,請參閱輪椅和移動裝置網頁。
- 含酒精飲料: 西北航空接受運送封裝在零售包裝或容器中、不超過5公升的含酒精飲料,但僅可作為托運行李運送。每名旅客最多可攜帶總容量5公升的含酒精飲料。查詢相關資訊,請參閱含酒精飲料網頁。
限制隨身攜帶物品
某些物品禁止隨身攜帶上機,但可放置在托運行李中運送。這些物品包括:
- 液體、凝膠或乳液類物品:或是任何超過3.4盎司╱100毫升及╱或無法裝入裝入一個1夸特大、透明夾鏈袋中的類似物品,如飲料、髮膠、牙膏和洗髮精等。
- 尖銳物品:美工刀、刀具、刮鬍刀片、剪刀、劍等。
- 運動用品:棒球棒、高爾夫球桿、曲棍球棍、檯球(撞球)桿、滑雪杖等。
- 武器:槍枝、彈藥、噴霧器、催淚瓦斯、武術武器、震撼槍等。
- 工具:斧頭、錘子、鑽機、鉗子、鋸子、螺絲刀、扳手等。
- 其他危險物品:乾冰、毒性物品或傳染性物質。
自2005年12月22日起,旅客可在隨身手提行李中攜帶刀刃小於4英吋(含)的剪刀與如螺絲刀、扳手和鉗子等長度小於7英吋的工具。
當利用托運行李方式運送以上物品時,旅客須遵守特別包裝的規定與相關限制。欲瞭解關於特別物品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特別物品網頁或洽詢西北航空訂位組。若欲查看只能放置在托運行李中運送的物品列表,請瀏覽www.tsa.gov。
危險和禁止物品
某些物品被認為具有危險性,美國聯邦法律禁止利用航空運輸運送此等物品。無論是托運行李、使用座位放置行李或是隨身行李,您均不得攜帶此類物品。這些禁止物品包括:
- 易燃物品:燃油、油漆、打火機燃料、火柴
- 易爆物質:爆竹煙火、信號彈、煙花、含二氯二氟代甲烷(freon)或氦(helium)的物品、火藥
- 危險化學物品:漂白劑、黏合劑、亞麻子油噴霧劑、噴霧澱粉漿、殺蟲劑、去污劑和溶劑、濕電池(除電動輪椅上的電池外)、胡椒噴霧劑
- 壓縮氣瓶:噴霧器、丁烷氣體打火機、燃料、潛水氧氣瓶、丙烷儲氣罐、滅火器、娛樂用二氧化碳氣瓶、自動充氣筏。
若欲查詢禁止攜帶物品之詳細清單,請瀏覽www.tsa.gov。